十周年庆第一日光之子日(第1页)
光之子,我的处女作。大家可否还记得。那懒惰的少年,那为爱不顾一切的长弓。威,为了心爱的木子。默,他甘愿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辉煌。最终,他带领人类,联合魔族,战胜了企图毁灭世界的妖王。
《光之子》在很多人看来,或许它写的并不怎么好看,我自己也觉得很青涩。但它也整记载了我青年时期的青涩,2004年2月,我二十三岁。
七十万字的光之子,让我用自己和妻子的故事,步入了网络的世界,让我用创造式的持续不断更,登上了创作的舞台。更让我认识了你们。
致青春,致光之子日。那一年,我已!
如果你还记得光之子,那么,请为我们的这份青春回忆,投上一张...月票,谢谢。(未完待续。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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